更新日期:2026年08月21日
生效日期: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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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与主体说明
二、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法定规则
三、个人信息共享、转移与公开披露
四、用户法定个人信息权利
五、信息存储期限、地点与安全保护措施
六、政策更新、公示与告知机制
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专项保护
八、反洗钱合规披露
九、投诉渠道与问题响应机制
十、术语法定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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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要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咨询需求、案件基础描述;该类信息为实现一对一咨询服务的必要前提,拒绝提供将无法享受人工咨询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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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与本所建立委托代理、法律顾问服务关系,为履行法律服务合同、完成案件代理、合规归档、处理纠纷,本所将依法收集履约必需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信息、联系方式、住址、案件材料、送达信息、服务交易信息等。
上述信息仅用于案件办理、法务履约、合规存档、争议处置,严格遵守《律师法》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相关规定,依法长期保密,严禁违规使用、外泄。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规定,本所如因办案、合规需要,涉及处理用户身份信息、案件隐私、行踪轨迹、金融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时,将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仅限具有特定法律服务目的、具备充分必要性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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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程采取加密、权限隔离、专人管理等严格保护措施;
5、绝不用于法律服务以外的任何用途。
为防范虚假咨询、恶意骚扰、服务欺诈风险,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本所在用户提交委托资料、申请专属法律服务时,可核验用户身份信息,仅用于安全风控与服务合规校验,不做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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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生律所合并、分立、主体变更等情形,信息承接主体必须继续履行本隐私政策及保密义务;承接方变更处理目的的,必须重新取得用户同意。本所承诺不向境外传输、转移任何用户个人信息;确因涉外法律服务需要跨境提供的,将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并事先取得用户单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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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仅在以下情形无需用户同意:
1、为订立、履行用户与本所法律服务合同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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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
4、用户自行公开或已合法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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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权利的相关规定,您依法享有以下全部权利,本所承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回复:
1、知情权与决定权:您有权知悉本所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有权决定同意或拒绝处理;
2、查阅、复制权:您可申请查阅、复制本所留存的您的个人信息与服务记录;
3、更正、补充权:信息有误、不全的可申请更正、补充;
4、删除权:出现违规处理、超目的留存、授权撤回、目的已实现等法定情形,您可申请删除个人信息;
5、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时,您有权请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6、解释说明权:您有权要求本所对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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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限制处理权:您对信息处理有异议时,可申请限制本所的信息处理行为;
9、拒绝自动化决策权:本所无任何用户画像、自动评级、智能决策机制,所有服务均为人工审核;
10、死者近亲属权利: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本所依法予以配合;
11、申诉投诉权:您对本所信息处理行为不满的,可依法投诉、维权。
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最短留存原则及《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
1、咨询信息:服务终止后留存合理售后周期,到期自动清理;
2、委托办案、法律顾问信息:严格按照律师档案管理规范留存,当事人身份资料和业务档案在委托代理结束后至少保存十年;
3、超期信息:统一匿名化、销毁、删除,杜绝超期违规留存。
所有用户个人信息全部在中国境内存储,无任何跨境存储、跨境传输行为。
1、技术防护:全站HTTPS加密传输,敏感信息加密存储,部署访问权限管控机制,防范泄露、篡改、丢失、非法访问;
2、制度防护:建立客户隐私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员工保密机制,全员签订保密协议,最小权限分配,专人专管;
3、应急机制: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风险立即止损、告知用户、上报监管;
4、执业保密:严格遵守《律师法》关于律师保密义务的相关规定,对客户隐私、案件信息依法长期保密。但以下法定例外情形除外: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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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1、本所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单独同意;
2、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知情、同意、陪同下使用本所服务;
3、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违规提交信息的,可随时联系本所申请删除、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本所在接受涉及反洗钱法规定事项的法律服务委托时,依法开展当事人尽职调查,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并留存相关身份资料和业务档案;
2、上述信息的收集、使用仅用于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不作为其他用途;
3、当事人身份资料和业务档案在委托代理结束后至少保存十年;
4、如发现当事人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本所依法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
用户对本政策、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有疑问、异议、投诉、权利申请的,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联系,本所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置:
用户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可依法向属地网信部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1、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3、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处理方式;
4、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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